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激励举荐 广纳人才4月19 日,湖南湘牛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正式公布《专、兼职人才推荐奖励办法》,鼓励内部员工向企业举荐人才,并对举荐人给予一定奖励。 此项奖励办法的制定,是企业为招贤纳士、广纳人才的一大举措,旨在拓宽公司引进人才渠道,提高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。反映了企业对人才的重视和壮大人才骨干队伍的决心。
附件 专、兼职人才推荐奖励办法 为拓宽公司人才引进渠道,提高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,鼓励在职员工利用自己的社会资源为公司引荐各类人才,特制定本奖励办法。 一、推荐人适用范围 除人事部负责招聘工作以外的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相关外部人员。 二、被推荐人评估原则 1、无论推荐人的职位高低,公司对被推荐人的评估将一视同仁; 2、用人部门对被推荐人须本着公平、公开原则综合评估,择优上岗; 三、推荐人才标准 1、被推荐人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本公司对人员招聘的基本要求; 2、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、学历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; 3、被推荐人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,若属于专职人才的,应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及经济纠纷; 4、推荐人不得隐瞒与被推荐人之间的亲属关系;如为亲属关系,则不安排上、下级及关联岗位。 四、推荐流程 1、行政人事部定期通过公司OA或微信群公示招聘岗位; 2、推荐人如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,或认为对公司发展有价值的人才,均可随时举荐,填写《推荐人才登记表》,并将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递交到行政人事部; 3、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招聘流程进行简历筛选、安排面试等工作; 4、如面试通过,人事行政部将按公司相关招聘条件确认安排录用; 5、行政人事部及时将推荐结果反馈给推荐人;并安排奖励费用的发放。 五、奖励办法及发放程序 被推荐人经过层层面试被公司录用、并通过试用期考核转正后,则被认定为荐才成功,根据不同岗位,推荐人可享受不同等级奖励金额。 1、奖励标准
(备注:专业骨干人才包含工程、技术、研发、市场部骨干人才) 2、发放程序 (1)、被推荐人通过公司面试,被公司录用,推荐人可获得第一次奖励金,随次月工资一起发放; (2)、被推荐人顺利通过试用期考核转正后,推荐人可获得剩余奖励金额,随次月工资一起发放。
六、注意事项 1、推荐人不能协助被推荐人做任何隐瞒和伪造,否则将取消其推荐人的资格; 2、推荐人不得泄露公司人事、薪资等情况;
七、附则 1、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、修订,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所有。 2、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。 欢迎广大员工积极推荐优秀人才,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。
行政人事部 2017年4月19日 |